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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福建江夏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6     浏览次数:756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支持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促进学校在理论创新、科技攻关、智库培养、科技服务等方面产出一批高水平成果,提升学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能力,根据《福建江夏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闽江夏科[2019]11号)现启动第二批校级科研创新团队项目的申报、遴选和立项工作,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期立项不超过5个科研创新团队,其中1-2个青年博士团队。申报团队须以福建江夏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完成团队建设任务,具体如下:

序号

建设指标

任务需求

选项类型

1

重点项目

国家基金项目1项或教育部项目1项

必选

2

横向经费

社科类团队到账30万元理工团队到账50万元

必选

3

省级团队

获批省级科研创新团队

此类指标中完成任意3项及以上

4

省级平台

获批1个省级平台(省社科联、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等)

5

科研获奖

获省社科成果奖或省科技奖1项

6

论文发表

三级以上学术论文人均1篇(上一等级刊物发表的论文1篇可折抵在下一等级刊物发表的论文2篇

7

咨询报告

省级及以上决策咨询报告3

8

专著出版

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全国百佳出版单位”出版学术著作2

9

专利授权

发明4

10

成果转化

成果转化金额10万元以上

11

学术影响

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人均2场,会议报告3人次或成员入选全国性一级学科学会理事/省级一级学科学会常务理事

以上建设任务均须围绕团队主要研究方向,若团队在任务书中建设目标达成的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则考核评估结果直接认定为“优良”:1.国家基金项目或教育部项目立项2项;2.横向项目到账经费社科类团队达60万元,理工类团队达100万元;3.省级及以上决策咨询报告64.获省社科成果奖或省科技奖2项或获二等奖以上1项;5.建设期间获批省级科研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1.鼓励申报团队围绕打造富强、创新、活力、幸福、绿色、平安“六个福建”的战略,结合我校重点学科建设发展及跨学科发展方向,开展具有创新型、探索性和前瞻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重点支持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大数据技术与管理、数字经济、区域发展、涉台法律、中小企业发展、教育强省、“三张文化名片”等研究领域。

2.团队应树立学术诚信价值观,恪守科学活动的道德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3.团队应是依托本单位学科、平台优势,在本学科或跨学科合作的基础上形成的研究群体,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稳定的研究方向;应在相关科研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究优势和发展潜力。

4.团队的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博士学位,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且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后)应至少主持1项国家基金项目或2项省级项目,年龄一般不超过55鼓励45岁以下青年科研骨干积极申报青年博士团队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具有博士学位,不要求有主持国家基金项目或省级项目经历

5.团队成员应具有合理的专业、职称、学历和年龄结构,鼓励跨单位、跨学科团队申报。成员一般5-8人,每个成员只能参与1团队。科研创新团队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其中40岁以下青年教师比例不低于50%;青年博士团队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团队成员中有已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人员,已认定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以及省引才“百人计划”、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等人才计划的,优先考虑。

二、申报程序

1.采取团队申报、专家评审、学校审批的方式遴选。

2.评审结果公示后提交校长办公会批准,并正式发文公布创新团队名单。

3.创新团队签订任务书。

4.理工科类团队资助50万元,人文社科类团队资助30万元,按初期立项的40%、中期考核的30%、末期结项的30%的比例分期拨付

三、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书用A4双面打印普通装订(一式2份)加盖各依托单位公章。请于2023526下班前报送至科研处平台管理科(A319),电子版发送至474318639@qq.com。

联系人:王珑,联系电话:23535027。

  科研处  

2023年5月6日

附件:

附件1:闽江夏科[2019]11号:关于印发《福建江夏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福建江夏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docx

附件3:福建江夏学院科研创新团队任务书.doc

附件4:福建江夏学院科研创新团队考核表.doc

附件5:福建江夏学院团队建设经费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