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支持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促进学校在理论创新、科技攻关、智库培养、科技服务等方面产出一批高水平成果,提升学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能力,根据《福建江夏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闽江夏科[2019]11号),现启动第二批校级科研创新团队项目的申报、遴选和立项工作,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期立项不超过5个科研创新团队,其中1-2个青年博士团队。申报团队须以福建江夏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完成团队建设任务,具体如下:
序号 | 建设指标 | 任务需求 | 选项类型 |
1 | 重点项目 | 国家基金项目1项或教育部项目1项 | 必选 |
2 | 横向经费 | 社科类团队到账30万元,理工类团队到账50万元 | 必选 |
3 | 省级团队 | 获批省级科研创新团队 | 此类指标中完成任意3项及以上 |
4 | 省级平台 | 获批1个省级平台(省社科联、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等) | |
5 | 科研获奖 | 获省社科成果奖或省科技奖1项 | |
6 | 论文发表 | 三级以上学术论文人均1篇(在上一等级刊物发表的论文1篇可折抵在下一等级刊物发表的论文2篇) | |
7 | 咨询报告 | 省级及以上决策咨询报告3篇 | |
8 | 专著出版 | 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定的“全国百佳出版单位”出版学术著作2本 | |
9 | 专利授权 | 发明4项 | |
10 | 成果转化 | 成果转化金额10万元(含)以上 | |
11 | 学术影响 | 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人均2场,并作会议报告3人次,或成员入选全国性一级学科学会理事/省级一级学科学会常务理事 |
以上建设任务均须围绕团队主要研究方向,若团队在任务书中建设目标达成的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则考核评估结果直接认定为“优良”:1.国家基金项目或教育部项目立项2项;2.横向项目到账经费社科类团队达60万元,理工类团队达100万元;3.省级及以上决策咨询报告6篇;4.获省社科成果奖或省科技奖2项或获二等奖以上1项;5.建设期间获批省级科研创新团队。
二、申报条件
1.鼓励申报团队围绕打造富强、创新、活力、幸福、绿色、平安“六个福建”的战略,结合我校重点学科建设发展及跨学科发展方向,开展具有创新型、探索性和前瞻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重点支持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大数据技术与管理、数字经济、区域发展、涉台法律、中小企业发展、教育强省、“三张文化名片”等研究领域。
2.团队应树立学术诚信价值观,恪守科学活动的道德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3.团队应是依托本单位学科、平台优势,在本学科或跨学科合作的基础上形成的研究群体,并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稳定的研究方向;应在相关科研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究优势和发展潜力。
4.团队的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博士学位,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且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后)应至少主持1项国家基金项目或2项省级项目,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鼓励45岁以下青年科研骨干积极申报;青年博士团队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不要求有主持国家基金项目或省级项目经历。
5.团队成员应具有合理的专业、职称、学历和年龄结构,鼓励跨单位、跨学科团队申报。成员一般5-8人,每个成员只能参与1个团队。科研创新团队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其中40岁以下青年教师比例不低于50%;青年博士团队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团队成员中有已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人员,已认定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以及省引才“百人计划”、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等人才计划的,优先考虑。
二、申报程序
1.采取团队申报、专家评审、学校审批的方式遴选。
2.评审结果公示后提交校长办公会批准,并正式发文公布创新团队名单。
3.创新团队签订任务书。
4.理工科类团队资助50万元,人文社科类团队资助30万元,按初期立项的40%、中期考核的30%、末期结项的30%的比例分期拨付。
三、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书用A4双面打印普通装订(一式2份),加盖各依托单位公章。请于2023年5月26日下班前报送至科研处平台管理科(A319),电子版发送至474318639@qq.com。
联系人:王珑,联系电话:23535027。
科研处
2023年5月6日
附件:
附件1:闽江夏科[2019]11号:关于印发《福建江夏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