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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福建江夏学院第二批科研创新团队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6 浏览次数:10
按照《福建江夏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闽江夏科[2019]12号)的有关规定,我校于2023年11月批准组建的第二批科研创新团队将于近期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及考核内容
本次验收对象为我校2023年度获批设立的科研创新团队及培育团队,名单见附件1,考核内容为科研创新团队建设任务书中任务完成情况,要求为完成不少于任务书中项目类以外任务的50%,且各项成果需团队成员第一署名、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以福建江夏学院科研管理系统“学校通过”为准(尚未通过的成果需提供成果佐证材料)。
二、考核方式
1.采取团队中期建设考核表审阅和现场汇报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
2.科研创新团队负责人组织填写《福建江夏学院科研团队创新团队中期考核表》(附件2),各项内容填写要求真实准确、内容完整、文字精炼,同一科研成果仅归属一个科研创新团队。考核表及相关佐证经学院初审后提交科研处。
3.科研处完成团队中期考核表的复核后将邀请专家组织现场汇报答辩,要求制作与建设报告书内容相对应的PPT,阐述团队完成情况、建设与管理所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今后应采取的措施和建设重点,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材料提交
请各校级科研创新团队于6月9日前将考核表及相关佐证的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一式一份提交到科研处A319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74318639@qq.com,联系人:王珑,联系电话:23535027。
科研处
2025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