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部)、馆、中心:
福建省第十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参考《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审实施细则》,并将学校评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
一、请各部门教职员工根据《评审实施细则》要求,明确申报成果形式、申报成果时限、申报范围、申报步骤、报送材料及报送要求,严格按规定申报程序做好评奖申报工作。
二、申报者要根据申报成果的内容和性质选择好相应的一个学科评审组和成果形式,确保各类表格对应内容一致。
三、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申报成果范围是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或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未申报参评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译著、教材、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等);2.论文;3.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评审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四、申报成果纸质材料要求
(一)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评审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类材料的装订报送要求
1.《申报表》和《评审表》各一式2份,统一用A4纸打印。
2.申报成果。论文类、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类、著作类成果纸质版一式1份(必须为原件)。
3.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附在《申报表》后,装订在一起。
4.《申报成果汇总表》。经二级审核盖章的《申报成果汇总表》一式1份。《申报成果汇总表》务必认真审核,应与《申报表》、《评审表》和申报成果的信息一致。
五、截止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部)要坚持质量第一,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三)学校申报截止时间
1.电子版:《申报表》《评审表》《汇总表》、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截止3月27日。
2.纸质材料:申报材料经科研处评奖系统审核通过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黄丽丽;联系电话:23535027;邮箱:476782660@qq.com
附件: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
科研处
2025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