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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0 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中国法学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予以转发。
申请人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请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处级以上行政职务。
2.申请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选定题目开展研究,撰写有深度、有影响、高质量的理论文章、论文、咨政报告等,在中央和地方主流报刊、法学核心期刊发表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以该研究成果进行申报。
3.不得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等中央部门批准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的课题成果申请,不得以已结项的中国法学会课题成果申请。
4.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中午11: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老师;
邮箱:jxxyxmk@163.com;
电话:0591-23531314。
省法学会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中国法学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项课题申报书.docx
科研处
2024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