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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5     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的通知》已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官网发布,详见:https://www.neac.gov.cn/seac/xxgk/202404/1171942.shtml。现予以转发。

申请人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请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项目类别

1.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设有招标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委托项目等类别。本次申报是招标项目,根据评审情况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前三项支持经费2—5万,立项数量根据申报总数、财政实际拨款经费等情况决定。课题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根据国家民委批准的资助额度编制经费预算,并报国家民委审批后实施。

后期资助项目将在下半年进行,具体详见国家民委网站。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4年5月20日之前)。

(二)课题申报内容:申报课题的选题条目等内容,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指南》。指南为方向性选题,申报时可使用指南题目,也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重新拟定题目(如自拟题目需标注所属指南选题的项目编号)。申报内容须具有较强的理论创新性,或对策性、应用性、现实性比较强且已经有比较深入研究的成果,须已完成实际研究工作的50%。

三、申报程序

申请民族研究项目公开招标课题的负责人填写《申请表》和《活页》,各一式2份,学院填写《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4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一式1份(附件请从官方网站下载 )。学院对以上材料认真审核后提交科研处,于2024年5月13日中午11:00前将纸质版材料送至行政楼A317办公室。

同时,将《一览表》《申请表》《活页》(均为Word文件格式)汇总后发送至电子邮箱jxxyxmk@163.com,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电子版报送材料打包后统一命名为:年份+单位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珊珊

联系电话:0591-23531314

 

                                               科研处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