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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福建江夏学院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8     浏览次数:397

根据福建省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关于做好2023年度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闽社科规办【2022】10号)规定,现将2023年度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福建江夏学院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基地重大项目(以下简称“2023年基地重大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按照《2023年度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课题指南》(附件1),加强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研究,推出具有理论高度、实践价值,能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类别为基地重大项目,资助额度6万元。

2.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且具有学术研究基础。

  3.允许非依托单位的专家学者参与基地重大项目的申报,基地要与获得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及原工作单位三方签定具有法律效力的项目研究合同,项目研究合同要明确承担的科研任务、项目研究及结项要求、经费管理等。

  4.在研的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申报截止前,相关管理部门已发布结项公告或通知的除外)。

  5.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五年内)。

  6.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7.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申请人五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8.《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的填写不符合《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初审细则》有关规定的,一律不得进入通讯评审。

  9.本年度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省部级以上(含)各类纵向项目立项的,不重复立项。

  10.申请人须按照基地重大项目课题指南进行申报,申报题目必须与课题指南一致。项目研究过程中可以围绕课题,选择一个研究角度、方法,聚焦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11.一个选题只允许一个项目申请人获得立项资助,每个基地立项数最多5项

  三、成果要求及项目完成期限

1.最终成果:最终成果形式只能选择专著、论文集、研究报告中的一种;最终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2.研究期限:基础研究为3年,应用研究为2年。

3.项目结项由省社科规划办负责。所有项目成果在期刊上发表或报送有关部门作决策咨询参考时必须注明基地项目名称和项目批准号,否则不予确认。项目成果为专著公开出版的,必须注明基地名称及资助项目号。

  四、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1)《申请书》附件23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论证活页》6份附件4。《论证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对折,《通讯评审意见表》(附件4)作为第一页。

  2.电子材料

以项目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容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申报汇总表》附件3)文件夹内容必须是word格式其中附件4《活页论证》请同时提交word和PDF每个文件以“姓名+课题名”命名。由项目申请人压缩打包后发送至cwykjcentre@163.com请在提交纸质材料前发送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3928日至1010,纸质材料请于101011点送到福建江夏学院4号楼4A307教科办科研助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请注意申报通知中的选题要求,如有疑问可致电18965046552。

联系人:老师、吴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18965046552;159591375750591-23531314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课题指南(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xlsx

  附件2: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通讯评审意见表、福建省社科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论证活页.docx

                                                    

福建江夏学院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

福建江夏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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