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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31     浏览次数:754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精神,(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207/t20220729_5963680.htm)2023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正式发布。为做好本年度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科技厅制定了“区域发展项目”、“引导性项目”等14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为了保证本次省计划项目顺利进行,请近期到期课题抓紧结项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尽快落实好本单位到期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事宜若不结项影响所在学院无法申报,由其承担责任。

二、科研人员在项目申报时,必须严格按科技厅项目申报通知中各相应类型项目指南的要求进行注意申报条件的限制并注意一些常见问题:注意正确选择各项目指南代码注意填写正确的项目实施起止时间(项目结束时间不能晚于指南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再次提醒:各单位根据省科技厅申报时间自主安排本单位系统提交时间,务必在“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审核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三、新增申报人员申报账号由学院科研秘书分配,专家人员账号由新增人员进入省科技计划系统申请。已有专家人员账号需信息更改的,请提前到省科技管理系统进行人员专家信息更新

四、申报、推荐时间安排:

2023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通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科研人员及项目申报单位(指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把关,务必按照申报通知中的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截止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

   五、因省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限项申报,科研处将会根据各类项目申报的具体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请各学院将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202299中午11:00前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项目科邮箱:jxxyxmk@163.com。为免影响后续评审工作,对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或形式审查不通过的,或逾期未交的,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联系人:赵珊珊23531314

   福建江夏学院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2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