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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7     浏览次数:485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2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请按照《通知》并以下要求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

请各学院于613上午12:00前报送《XX学院2022年科研助理招聘计划》及《2022年落实进展情况统计表》有进展要报送,并分别于8月15日前、12月15日前报送工作落实进展情况报告;材料均应按时以电子版形式(盖章PDF版和word版)发送至邮箱:jxxyxmk@163.com




附件1:XX学院2022年科研助理招聘计划.docx

附件2XX学院2022年落实进展情况统计表.docx

附件3XX学院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报告.docx

闽教办科〔2022〕4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