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1     浏览次数:545

各部门,各学院(部)、馆、中心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2年上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28)精神,2022年度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予以转发,并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本次结题针对的是2017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含2017、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项目请尽快通知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2019年以及之后立项的社科类项目不包含在本次结题范围内。

二、结题要求

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已正式发表的CN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授权专利、专著、或者经校学术委员会鉴定的其他成果均可作为结题佐证和支撑材料。

三、报送材料

所有结题材料需所在院部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科研处项目科。

1.纸质材料(科研处项目科存档使用)

1)结题汇总表1份,加盖院部公章;

2)结题报告书,财务盖章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办理;

3)佐证材料;

注意:结题报告书中的“院所意见(要求对项目实际完成的内容及应用前景作出评价)”必须按照要求填写文字

2.电子材料

   (1)结题汇总表1份,excel电子版;

   (2)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word电子版;

   (3)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扫描版;

  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并按照“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一个项目的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四、校内截止日期:2022429日上午11:00。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23531314;邮箱jxxyxmk@163.com

闽教科〔2022〕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2年上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doc

闽教科〔2022〕8号附件1:结题汇总表_.xls

闽教科〔2022〕8号附件2:结题报告书_.doc

 

  科研处

202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