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部)、馆、中心: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2年上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2〕8号)精神,2022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予以转发,并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本次结题针对的是2017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含2017、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项目。请尽快通知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2019年以及之后立项的社科类项目不包含在本次结题范围内。
二、结题要求
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已正式发表的CN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授权专利、专著、或者经校学术委员会鉴定的其他成果均可作为结题佐证和支撑材料。
三、报送材料
所有结题材料需由所在院部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科研处项目科。
1.纸质材料(科研处项目科存档使用)
(1)结题汇总表1份,加盖院部公章;
(2)结题报告书,财务盖章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办理;
(3)佐证材料;
注意:结题报告书中的“院所意见(要求对项目实际完成的内容及应用前景作出评价)”必须按照要求填写文字。
2.电子材料
(1)结题汇总表1份,excel电子版;
(2)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word电子版;
(3)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扫描版;
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并按照“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一个项目的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四、校内截止日期:2022年4月29日上午11:00。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23531314;邮箱:jxxyxmk@163.com。
闽教科〔2022〕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2022年上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doc
科研处
2022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