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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江夏学院横向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06 浏览次数:835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江夏学院横向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闽江夏科〔2019〕16号)要求,横向项目根据合同条款完成后应及时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13年至今学校立项且经费全部到位,合同期限已到的横向项目。
二、结题条件
项目合同(协议)金额已全部到账,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按合同规定条款执行完毕,并由委托方签发验收证明;
2.合同项目通过有关技术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鉴定;
3.出资方书面认同。
三、结题办理相关材料
1.《福建江夏学院横向项目结项审批书》(先由委托方及二级学院签字、盖章);
2. 课题相关研究报告及结项证明材料;
3. 横向项目立项书的复印件1份;
4.财务处出具并审核盖章的项目《项目收支明细表》(可从本人工资系统中下载)
四、报送要求
以上材料请提供纸质版一式一份,由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审核汇总后统一交至科研处项目科。
2、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5日
联系人:吴璐晗 联系电话:23535250
附件1:福建江夏学院横向项目结项审批书
附件2:《福建江夏学院横向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闽江夏科〔2019〕16号)
闽江夏科[2019]16号:关于印发《福建江夏学院横向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