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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江夏学院横向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06     浏览次数:835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江夏学院横向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闽江夏科〔201916号)要求,横向项目根据合同条款完成后应及时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13年至今学校立项且经费全部到位,合同期限已到的横向项目

二、结题条件

项目合同(协议)金额已全部到账,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按合同规定条款执行完毕,并由委托方签发验收证明; 

2.合同项目通过有关技术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鉴定;

3.出资方书面认同。

三、结题办理相关材料

1.福建江夏学院横向项目结项审批书》(先由委托方及二级学院签字、盖章);

2. 课题相关研究报告及结项证明材料;

3. 横向项目立项书的复印件1份;

4.财务处出具并审核盖章的项目《项目收支明细表》(可从本人工资系统中下载)

四、报送要求

以上材料请提供纸质版一式一份,由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审核汇总后统一交至科研处项目科。

2、截止时间:20201015

联系人:吴璐晗 联系电话:23535250

 

附件1:福建江夏学院横向项目结项审批书

福建江夏学院横向项目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2:《福建江夏学院横向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闽江夏科〔201916号)

闽江夏科[2019]16号:关于印发《福建江夏学院横向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