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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上半年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26     浏览次数:364


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上半年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204号)精神,2020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尽快通知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负责人,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本次结题工作,教育厅原则上不受理2015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结题申请。

三、本次项目结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结题材料由科研处汇总后,统一上传系统。教育厅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结题材料由所在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科研处项目科。材料报送截止2020年603日上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结题材料包括:

1.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一份,按照①结题报告书(二级学院盖章)、②财务决算书(财务处盖章)、③佐证材料:即项目成果(至少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论文(本科学报及以上)至少1篇(可多篇)或出版专著,且标注项目编号)顺序,每项装订成册。

2.电子版:(每项1个文件夹、项目负责人命名)2020年版word版本结题报告书;结题成果电子版,每个项目只要1个成果且在一个PDF里,按照刊物(专著)封面、含本项目的目录页、论文首页、标注项目编号页顺序。③项目结题汇总表;各学院以课题负责人为文件夹名字汇总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统一发至科研处邮箱jxxyxmk@163.com

请注意:

1.佐证材料需与课题具有相关性,佐证材料中,结项成果为论文的,务必将刊物封面封底、个人页目录论文首页挂项目批准号的页面扫描成一个文档,电子版文档(PDF格式)大小不得超过3M结项成果为授权专利的项目负责人需排名第一

2.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项目结题申请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科研处

202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