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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11-04 浏览次数:229
为进一步增加2020年度国家基金项目(含社科、自科,下同)申报数量、提高国家基金项目申报质量、增加国家基金项目立项资助数量,拟对我校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实施培育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申请人管理
各二级单位必须广泛发动,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申报2020年度国家基金项目,务必扩大申报数量。
(一)项目申请人必备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备相关研究前期成果;
2.申请人应符合《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待发布,暂可参照2019年度指南)的申报条件。
(二)二级学院对项目申请人的引导
各二级学院应引导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积极申报国家基金项目,所有博士原则上必须申报。
各二级学院必须引导教师开展资源整合,把个人申报行为转变为二级学院的组织行为或者学科建设行为,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申报,适当吸收校外优秀科研人员到项目组。
二、申报进度时间节点安排(见附件)
三、申报组织管理
2020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实施方案由科研处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和相关处室配合执行。
四、科研处联系人
吴军梅 23535021,13599966933
周海林 23535029,13950200332
赵珊珊 23531314,18905916196
吴璐晗 23535250,15705986102
科研处
2019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