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科建设,推出学术精品,提升学术研究水平,根据我校《“龙江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组织申报2019年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范围
1. 资助对象应为我校教师(在编在岗;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撰写的本学科领域富有原创性、创新性的高水平代表性学术专著,已完成尚未付印并能正式付印的书稿。
2. 成果形式为专著,文科著作字数一般在20万字以上;理科著作字数一般在15万字以上(以Word文件字数统计结果为准)。
3. 申请资助者原则上必须完成全部书稿并已与出版单位签订出具标明出版费支出的出版合同。
4. 非学术性译著、论文集、通俗理论读物及科普读物;教材、工具书、作品鉴赏及编著类出版物;音像制品、美术作品和文学作品及其他不属于学术著作范围的著作;编著、主编、再版著作等一般不予资助。
二、申报条件
1. 著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观点正确、学风严谨、文字精炼、标注规范。书稿不含涉密内容,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争议
2. 基础理论研究成果,须在学科领域进行深入研究与探索,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独到见解;应用研究成果,须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重大实践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应用价值。专著成果应符合学校学科特色和建设目标,对学科发展有较大贡献或推动作用。
3. 2019年立项资助的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原则上须在下一年度内完成著作出版工作。
三、资助办法
1. 2019年度学校资助学术专著每本最高不超过5万元。
2. 资助项目的遴选遵循“自愿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
3. 著作原则上须在“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出版。
四、资助程序
1. 《龙江学术著作出版资助计划申请书》一式三份,连同书稿打印清样(3份)2019年10月15日前提交科研处成果科,电子版发至邮箱。同时视著作情况提供已发表的支撑书稿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奖证书、课题资助情况及成果应用证明、成果鉴定证书等佐证材料一份。书稿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2. 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评审,并遴选出拟资助出版书稿,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经学校审定。
3. 受资助人将出版社排版好的初稿(连同封面设计、装帧设计方案)等提交,同时凭出版社出具的正式、且金额不高于学校同意资助额度的发票到科研处和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著作出版后,向科研处提交10套成书。
五、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申报工作,认真审核,按时报送,确保本次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遴选工作顺利完成。未尽事宜请电询科研处成果科。
联系人:黄丽丽,联系电话:23535027,电子邮箱:476782660@qq.com
科研处
2019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