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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福建江夏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23     浏览次数:254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了倡导和培育科研团队精神,凝聚和支持一批优秀的创新群体,加快我校创新人才的培养,推动学科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根据《福建江夏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闽江夏科[2019]11号)的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度校级科研创新团队项目的申报、遴选和立项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应树立学术诚信价值观,恪守科学活动的道德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2、创新团队应是依托本单位学科、平台优势,在本学科或跨学科合作的基础上形成的研究群体,具有2-3个明确的研究目标和稳定的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应符合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对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应在相关科研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究优势和发展潜力。

3、创新团队的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是具有博士学位,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且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年龄一般不超过55(1965年1月1日以后)近5年(2014年1月1日后)应至少主持1项国家基金项目或2项省级项目。

4、创新团队成员应具有合理的专业、职称、学历和年龄结构,鼓励跨单位、跨学科联合申报。成员一般5~8人,每个成员只能参与1个创新团队建设。

    二、评审程序

1创新团队采取个人申报、学院审核、专家评审、学校审批的方式。每期不超过5个创新团队。理工科类团队资助50万元,人文社科类团队资助30万元。

2、创新团队由所在二级学院(部)整合资源,择优推荐。

3、科研处对各单位申报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重点为创新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是否具备基本申报条件;

4、科研处组织专家答辩评审,依据创新团队研究方向的先进性、人员构成

的合理性、预期目标的可行性以及科研的基础条件,择优选择;评审结果提交校长办公会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获得资助的创新团队名

单,并适时签订任务书。

三、申报方式

1、创新团队在填写《福建江夏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申请书》时,应申报建设期内完成任务,须申报至少获得国家基金一般以上项目立项1项;同时考核创新团队整体入选省部级以上团队计划、在学校认定的二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政策咨询成果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采纳、获得省社科、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出版学校认定高水平专著、组织高端学术会议等内容。

2、申请书用A4双面打印普通装订(一式3份),加盖各申请单位公章。请于20191018日前送至科研处平台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491757396@.qqcom

联系人:张林友     联系电话:23535027

 

                                                  科研处

                                                 2019.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