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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8 浏览次数:170
各学院(部):
根据福建省社科联《关于推荐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的通知》要求,2019年我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改进评审方式,实行网络申报、网络评审,
并建立完善的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以进一步提升我省评奖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为此,需要充足的评审专家,希望校各学院(部)积极推荐评审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人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组织人事关系在我省;
2.坚持马列主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鉴别力;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敏锐的科学洞察力和较强的学术判断能力,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熟悉基本的电脑操作技术。
4.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水平,学风端正,责任心强,为人正派,处事公道,愿意参加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审工作,遵守评审规则和纪律;
5.担任决策咨询组评审专家的,应具有正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且有一定理论造诣。
二、推荐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省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推荐工作,根据上述条件,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把关。对已调离学校或长期不在本校工作的专家,或因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学风问题等原因不适合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不予推荐。
2.请各学院(部)填写《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专家推荐表》并加盖公章,于2019年5月14日前报送科研处,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黄丽丽;联系电话:23535027;电子邮箱:476782660@qq.com。
科研处
2019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