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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结项:福建江夏学院校级科研项目
发布日期:2023-12-20     浏览次数:1056


提交材料(装订成册,建议A4双面打印):

1.《福建江夏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鉴定结项表1份(分旧版、新版。经费预算时简化分为业务费、劳务费、设备费的,适用于新版);

2.项目阶段性成果复印件1份;成果为论文的提供复印件1份;项目成果为调研报告的提供调研报告打印稿1份;项目成果为著作的提供著作原件1本;其他成果形式的提供成果纸质材料1份。

所有正式出版的论著结项材料提交前须在科研系统完善信息并获“学校通过”(审核),以备项目科结项时审核。

3.经费决算表1份:须进入个人工资账户,打印,加盖计财处公章。


(新版)福建江夏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鉴定结项表.docx

(旧版) 福建江夏学院校级科研项目鉴定结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