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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科研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5     浏览次数:178

各学院(部)、各部门:

为调动广大教师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做好校内2018年度科研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依据

各类科研奖励标准参照《福建江夏学院科研奖励暂行办法》(闽江夏13226号)执行。http://kyc.fjjxu.edu.cn/html/gzzd/xygzzd/2013/09/30/26bd531c-3514-4413-91e5-2af98d4d9290.html)

二、奖范围

科研奖励包括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获得的平台、项目、成果三类。完成人必须署名福建江夏学院。

、申报材料

1.纸质版1份

(1)各类奖励申请汇总表(类奖励分开汇总、打印);

(2)财务发放汇总表(平台、项目奖励分开汇总、打印);

(3)各类奖励申请表(申请个人签章);

(4)公示材料(公示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电子版:部院汇总表(三类奖励分开发指定邮箱:381925532@qq.com

、申报流程

1.申报人填写相关奖项的申请表提交至所属学院部及单位;

2.各学院部审核人员(科研秘书和分管领导)按文件标准对申报人提交材料的内容和真实性进行审核;

3.各学院部对定材料予以公示;

4.各学院部统一整理、汇总、签字、盖章;

5.科研处审核、公示

五、学校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43日中午12:00

六、注意事项

1.科研成果奖励涉及教师个人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研读奖励文件,按照标准严格审核。

2.根据《福建江夏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闽江夏人[2017]25号)第二章第五条规定要求,“折抵的科研工作量不再计算科研奖励”,申报本次科研奖励,再折抵日后的科研工作量

3.2018年度以前的科研未奖励的,本次可补充申报,请各学院部及各部门在汇总表中备注。

4.符合科研奖励条件,但是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提供的,原则上纳入2019年补奖范围。

5.若有疑义,请咨询科研处。

成果科联系人:黄丽丽

平台科联系人:张林友

联系电话:0591-23535027

 

项目科联系人:郑娟榕

联系电话:0591-23531314

 

科研处

2019年3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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