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每三年评选一次,是我国人文社科领域最具公信力和影响力的重要奖项。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现启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申报工作,请各学院(部)、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充分准备申报材料,提高我校申报质量,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附件2《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
1.根据附件3《申报评审表》,填写申报评审表。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做好评审表中要求的各项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三、时间安排
1.2019年1月27日—3月4日,请各学院(部)、各单位组织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该奖项,认真阅读申报通知,根据附件中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文件,填写申报书并准备佐证材料。
2.2019年3月4日—3月9日,学院(部)、各单位汇总提交申报材料,评审表电子版发送邮箱:476782660@qq.com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于科研处成果科联系。
联系人:黄丽丽,联系电话:23535027
科研处
2019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