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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寒假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03     浏览次数:170

 

工程学院、电科学院、各科研实验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2018年“12.26”北京交通大学实验室爆炸起火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请各相关学院寒期期间做好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认真落实科研实验室管理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管理流程,加强假期安全教育,督促本单位科研实验室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

二、各科研实验室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实验室失窃、爆炸、失火和剧毒泄漏及扩散事件发生,做好防暴雨、防雷击的预防措施,避免人员及财产损失。

三、假期间仍开展科研活动的实验室,应落实安全负责人,并向各相关学院及时报备。对在校科研人员做好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加强登记管理、做好应急预案,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学校报告。

四、放假前,工程学院、电科学院应组织有关人员全面排查实验室用水、用电安全隐患,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私拉乱接电线、仪器设备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行为。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不得违章用火、用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五、各实验室应加强科研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需严格遵守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对实验产生的固体、液体危险废弃物应分类包装,严禁随意丢弃、倾倒。

 

 

                                           科研处

                                          20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