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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遴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发布日期:2013-10-23     浏览次数:258

从福建省科技厅获悉,近期将在福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中,选拔具备较强创新能力,引领我省学科建设和产业科技创新等方面业绩突出、能够代表全省一流创新水平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据了解,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在科技前沿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如近5年内,有主持承担省级科技重大专项或国家级科技项目的经验或是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名);或是国家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权和软件著作权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名);或是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创新基地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应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同等条件下,50周岁以下人才优先入选。已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和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项目的第一完成人,符合条件的自然入选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遴选将实行网上公开申报采取专家初选、会议答辩、实地考察等综合评审方式。省科技厅根据综合评审结果提出人选名单,并按有关程序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由省委、省政府审批、公布。

  福建省委、省政府授予入选人选“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称号,并给予专项经费支持。支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优先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优先配置科技创新平台资源,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入选对象,优先推荐申报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