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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22 浏览次数:261
各部门(单位)、各系(部):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2007/2008年度)参评作品有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闽教办科〔2009〕7号)的文件精神,请各部门(单位)、各系(部)积极组织本部门有关人员申报。各申报人员请将相关材料于2009年6月19日之前报送科研办(行政楼A331室),以便统一上报。
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 申报资格:每位申报者限报1项。
2.作品时限:申报的作品必须是2006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间发表的。
3. 作品要求:参评作品应具有较高理论和学术价值,对全局或某一商务领域的改革创新有所突破和独特见解,立意新颖,主题明确,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对政府决策有重大参考借鉴价值。参评的著作和论文必须是在全国性刊物上公开发表、出版,或虽未公开发表,但在省部级以上内部发行的刊物上刊登的商务研究成果。参评的研究报告必须是经委托单位或立项单位正式委托、立项并评审验收的课题研究成果(须附相关证明资料)。已参加过其他评奖活动的作品亦可参加本成果奖的评审(须注明获奖名称、等级)。详见附件2。
4.报送作品材料要求如下:
⑴论文部分
①作品一式11份。署名1份(作品原件),其余10份(复印件)不需署名(因评审是匿名的)。
②《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参评作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书》的“作品概述”部分10份,请认真填写,文字中不得体现出作者、推荐人姓名、单位。
⑵论著部分
①作品一式10份(作品原件)。
②《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书》的“作品概述”部分10份,请认真详细填写,文字中不得体现出作者、推荐人姓名、单位。
⑶研究报告部分
①作品一式11份。署名1份(作品原件),其余10份作品不需署名(因评审是匿名的)。
②《申请书》1份。《申请书》的“作品概述”部分10份,请认真填写,文字中不得体现出作者、推荐人姓名、单位。
5.请将“作品概述”部分单独装订,不要与《申请书》装订在一起。
6.填写表格必须字迹清晰,内容逐项填写,不填写内容的空格部分请用“/”代替。
7.论文、研究报告参评作品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linyay@gmail.com和cmljlcyj@126.com。
8.其他事项详见附件。
联系人:陈鸣、林雅英
电 话:23535027、23531314
科研管理办公室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