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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06     浏览次数:251
各部门(单位)、各系(部): 2009年度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正在进行,请各部门(单位)、各系(部)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本年度课题指南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研究、福建地方历史文化研究、学科体系建设研究等四个大专题。本年度指南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专题中打“*”号的选题是由相关实际部门提出的,因而要求按题或在不改变原来选题实质内涵的基础上进行申报,且必须要有相关实际部门的参与。其他除了已在大专题中给予特别说明的以外,只规定申报范围、方向和重点研究领域,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自由申报。 申报者在填写《申请书》封面的“学科分类”栏目应注意有所区别:申报学科建设体系大专题项目直接按一级学科填写;申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福建地方历史文化研究大专题项目必须填写大专题名称,而不要求填写学科名称。同时,申报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专题中打“*”号的应用对策选题,必须在填写申请书封面“课题名称”栏目时在选题左前方加打“*”号。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除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研究大专题设置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以外,其余各大专题原则上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等三个类别,各类项目的资助强度为:重大项目5万元,重点项目3万元,一般项目1.5万元,青年项目1万元。 三、申报要求 1、申请省社科研究规划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申报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专题的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者,一般要求必须具备正高职称,且对申报课题有较长期跟踪研究并具有相当的研究积累。申请省社科研究规划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不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每位申报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个课题,申报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的申请。凡在研(2009年4月30日前尚未报送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四、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申请书与论证活页纸质材料各一式7份(申请书和论证活页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与论证活页电子版;申报项目清单电子版。 2、截止时间:请各临时教学机构于5月26日前统一将审核无误的上述材料交科研办。 申请书、论证活页、课题指南、数据代码表、项目账号和申报项目清单电子版见附件,请根据申报的不同项目类别选择下载附件。 联系人:杜品慈 联系电话:23535027 邮箱:dududeemile@tom.com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0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