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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27     浏览次数:264
各部门(单位)、各系(部): 2009年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报正在进行,请各部门(单位)、各系(部)积极组织相关老师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与资助强度 2009年度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分为A类、B类。A类指教育厅厅立项学校按比例配套经费的项目,A类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种, A类重点项目因我院不是省重点建设高校,按省教育厅规定不能申报;A类面上项目资助经费1-3万元,请各位老师按1:1的配套比例计算并填写申请书中经费预算栏的单位配套。B类指省教育厅立项各校自筹经费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系我院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中、初级职称教师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2、面上项目负责人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课题负责人承担厅级以上科研项目(不含B类)尚未结题的不予以立项资助; 4、申请者所在院所意见栏应填写院所领导意见,但不得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 申请书要求A4纸印制,一式四份。请各位项目申请人申报A类面上项目的于2009年4月15日前,申报B类项目的于2009年6月24日前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交科研办。 联系人:杜品慈 联系电话:23535027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09年3月27日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