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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省教育厅A类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27     浏览次数:277
各部门(单位)、各系(部): 2009年省教育厅A类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正在进行,请各部门(单位)、各系(部)积极组织相关老师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 本年度A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重点项目因我院不是本科院校,按省教育厅规定不能申报;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3~1万元,请各位老师按1:0.5的配套比例计算并填写申请书中的“其他经费来源及数额”。 二、申报要求 申请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负责人系本院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一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初级职称申报者须附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科研人员的推荐意见; 2、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承担省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以及省教育厅A类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4、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所)意见栏应填写院(系、所)领导意见,但不得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申请书要求A4纸印制,一式四份。请各位项目申请人于2009年4月27日前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交科研办。 联系人:杜品慈 联系电话:23535027 科研管理办公室 2009年3月27日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